前言:海南物流企业创新人才认定申请材料
海南物流企业创新人才认定申请材料
1、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创业人才确认意见书(附件1,一式两份);
2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和个人实际出资的银行入账单;
3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5、企业公司章程;
审核和注意事项
(一)创业人才认定的审核内容
1、申请人的年龄和实际出资是否符合条件;
2、申请人须为领办或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若申请人是企业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,则须是企业设立初期的原始股东;
3、市县物流行业部门实地核查企业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且实际运营满1年;
4、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须符合当地市县的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,且符合我省现代物流业支持方向;
5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。
其他事项
1、完善人才落户工作机制,各市县物流行业部门为人才落户提供便捷服务,不得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,不得以任务和理由拒绝或拖延引进人才办理落户。
2、有关企业和申报人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,凡申请落户时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,一经审查发现,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,不再受理该企业引进人才落户资格确认事宜;申报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的,不予办理资格确认手续,已办理资格确认的一律作废。